反欺凌
在 St John's,我們嚴肅對待任何形式的欺凌行為,並尋求為相關個人提供支持。我們的願景是讓所有兒童和成人“過上安全、健康、關愛和充實的生活……”
我們如何定義欺凌
我們將欺凌定義為對情感或身體有害的行為,即:
重複的、故意的或堅持的
故意傷害,由個人或團體實施
它是“一個人故意重複或持續傷害另一個人,這種關係涉及權力不平衡”(反欺凌聯盟)。
欺凌的形式
欺凌有多種形式,可以以多種不同的方式表現出來。
身體 – 被拳打、推擠或受傷;被迫放棄金錢或財物;財產、衣服或財物受損;被迫做他們不想做的事情。
口頭上——被以一種令人討厭的方式取笑;稱為同性戀(無論是否屬實);侮辱他們的種族、宗教或文化;以其他方式稱呼他人或對他們發表冒犯性的評論。
間接——通過講述當時令人討厭的故事;被排除在外、被忽視或被排除在群體之外。
電子/“網絡欺凌”——通過短信;通過即時通訊服務和社交網站;通過電子郵件;以及通過在互聯網上發布或通過手機傳播的圖像或視頻。
St John's 承認,儘管任何人都可能因幾乎任何原因或差異而受到欺凌,但有些兒童可能比其他兒童更容易受到欺凌。學校認識到欺凌是一種發生在個人和群體之間的複雜行為。
欺凌中的角色
可以確定欺凌情況中的不同角色,包括:
頭目,他們通過他們的權力地位可以指揮欺凌活動
積極參與欺凌的助理/同事(有時是因為他們害怕頭目)
強化者,對欺凌者給予正面反饋,可能是微笑或大笑
局外人/旁觀者,他們退縮或保持沉默,從而似乎縱容或勾結欺凌行為
捍衛者,他們試圖阻止欺凌或安慰遭受欺凌的學生。
有些孩子可以同時或在不同的時間扮演不同的角色,例如一個被欺負的孩子可能同時欺負另一個孩子,
或者當頭目不在時,“強化者”可能會成為“防御者”。
我們的孩子還編寫了我們的反欺凌政策的兒童友好版本,因此我們的學生很容易理解這一點。您可以從本文右側的面板中查看它。 如果您覺得有人受到欺凌,請立即聯繫保護團隊的成員。
我們的願景是讓所有兒童和成人'過上安全、健康、關愛和充實的生活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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